1月5日,海關總署公布出臺支持新時代進一步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15項措施,圍繞以大開放促進大開發、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筑牢國門安全屏障、支持打造一流口岸營商環境等四個方面充分發揮海關職能作用,進一步推動西部地區形成大保護、大開發、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具體措施包括:支持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地區按規定程序申請口岸開放或擴大開放,支持智慧口岸建設,豐富和完善口岸功能;探索創新江海聯運、鐵海聯運等海關監管便利化措施,支持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支持成都、重慶、昆明、西安、烏魯木齊等建設國際航空樞紐;支持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在西部地區探索開展綜合保稅區“區港一體化”等改革。